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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资委听取省住建厅关于修编《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有关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6-03-01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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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9日上午,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住建厅关于修编《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有关情况的报告。
  省住建厅副厅长杨光介绍说,《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于2003年6月17日国家批准实施后,在规划的引领下,我省制定了系统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并在统筹区域空间、保护自然与人文资源、协调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各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规划的背景和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原《规划》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新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我省迫切需要对该规划进行修编。经国家批准,我省以住房城乡建设厅为牵头单位,于2014年初正式启动了《规划》修编工作,2015年7月形成了正式规划纲要并通过了住建部组织的国内专家审查,2015年年底形成了《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送审稿。2016年1月,《规划》通过了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按照省规委会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规划中的部分具体问题再次征求了规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也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修改稿。《规划》主要包括文本、图集和说明书三个部分,共十三章189条。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高黄根对《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成果阶段进行了详细汇报。
  城环资委员会组成人员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规划》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最新精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统筹区域空间保护和利用工作、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指出《规划》要结合四川实际,与时俱进,体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要充分考虑民生,加强与养老保障等专项规划衔接;要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环境和自然;要强调规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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