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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资委预审全省环保工作“年检”报告

时间 2017-03-13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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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0日上午,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岳东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代拟稿)》。

 

  

 

  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起实施以来已有两年多时间,依照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仅是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为落实好此项规定,去年5月城环资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有关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跟踪督办。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省委也将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改善,开展好今年的这项监督工作,对于加强社会主义买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促进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都有着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为落实好新环境保护法作出的这项制度性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在5月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配合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城环资委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召开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环保厅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环保厅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对报告代拟稿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文指出,建议除国家和省规定的重要考核目标对比基数外,应与前一年度进行环比,以反映每年的变化情况;将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环境保护厅出台的有关文件目录和有关专有名词解释分别整理成两个清单,作为报告附件,以方便委员们审议;对涉及环保工作的网络舆论热点问题要尽量拿出客观数据予以正面回应。城环资委委员李玉指出,这份报告全面详实,正反两个方面都有提及,并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特别是对于生产企业的正面引导,提高环境执法的质量效益。城环资委委员周波指出,报告中对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环境保护宣传等情况反映的还比较欠缺,建议在文字和下步工作安排中予以加强。此外,城环资委其他同志还就报告的框架结构、格式规范、文字表述等内容及有关工作事宜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邓良基发言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岳东作汇报

 

  最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邓良基对环保厅的报告和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强调指出,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是新环境保护法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这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战役”,建设美丽四川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对报告进行查漏补缺,建议从河流污染、大气、土壤特别是耕地污染等突出问题防治,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培养民众环保意识,科学合理进行环境监测,积极学习环境治理先进经验等方面进行完善。要通过制度落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已有工作成效基础上,加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全民广泛参与,合力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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