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吕华宣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黄智刚、田万国职务的通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智刚和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田万国分别作了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对法制委、法工委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田万国、黄智刚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抓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和法制委、法工委内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切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搞好团结,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带头学习,带头钻研,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扎扎实实干好地方立法本职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服务指导,努力开创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