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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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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2:44:31 咦咦咦 发表  IP:110.188.69.49
建议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我省立法计划。理由如下:
1.    以成都为例,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超470万辆,高居全国第二。这不但使得成都成为名副其实的“堵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颗粒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巨大总量也加剧了空气污染。
2.    据研究数据,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比70%以上,直接导致我市氮氧化物浓度居高不下,成为全国二氧化氮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之一。
3.    排放的氮氧化物与其他排放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在高温辐射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直接生成臭氧。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各地PM2.5浓度逐年下降,但臭氧污染愈发严重。2017年成都市O3污染从4月14日开始,较去年提前20天(去年为5月4日);其中4月和5月O3日均最大八小时滑动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27.7%和12.6%,2017年成都市面临严峻的O3污染形势。1-9月(截止9月10日)中心城区O3浓度较五年同期上升3.4%。
4.    机动车对PM2.5、PM10的综合贡献近25%,成为中心城区重要的大气污染源。
综上,综合治理因排气污染等原因导致的臭氧污染刻不容缓!
《四川省机动车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已超过两年期限。作为政府规章,其增加公民义务——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实施机动车限行,增加排气污染检验频次,强制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并对违反行为予以处罚等规范,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形势下,它的法律措施确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也使得操作层面成为阿喀琉斯之踵,屡屡受到公众的集中质疑和“攻击”。
目前,国内多个省区已颁布实施这方面的地方法规。我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政府行政,公民(法人)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排气污染行为,依法推进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势在必行!
2017-09-18 13:36:21 王雨 发表  IP:125.69.124.198
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共享经济立法。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推进,现在共享经济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不仅仅是共享自行车、汽车,今后还有更多的。涉及到行业监管、税收征管、参与者人身财政安全保障(保险)、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方面面。建议进行顶层规范。
2017-09-14 08:35:29 脑不闲着 发表  IP:125.64.226.178
2018年四川立法建议:

1.法规名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条例
2.法规的主要内容:对垃圾分类原则及方法,分类主体及责任,垃圾分类监管,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政策扶持,违法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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