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2009年 > 第六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3日通过,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0月23日
分享到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