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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时间 2011-04-2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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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本朴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2008年1月换届后,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17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4人。2008年以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成员发生了变动,需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因任职年龄到限,韩忠信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因工作调动,李佳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因涉嫌犯罪,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李益良的省人大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因任职年龄到限,颜继禄、颜家瑾、李洪福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雄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波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李清禾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因工作调整,宋国文同志已不再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按照以往的惯例和工作需要,同时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宋国文同志调整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经过上述调整和补充,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2人。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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