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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时间 2011-11-28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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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泓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出台施行10余年来,对于加强成都市公路两侧的路政管理,保障公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条例的主要内容与国家后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不相适应,成都市人大常务会决定废止该条例,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提升成都市地方性法规质量。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
  以上审查意见,连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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