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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 2013-03-2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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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1日)


李崇禧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
这次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实施办法(修订案)》,初次审议了《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条例(草案)》,废止了《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四川省私营企业条例》。审议批准了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四黑除四 害”专项行动情况、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情况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 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实行法律监督的情况报告。审议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表决了人事任免案。
这次常委会对《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依法对进一步保障公民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促进科普教育,整合科研资源进行了合理 规范,对于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但水土流失现象相当严重。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以后,由于地质环境受到破坏,地质灾害频发,严重 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次常委会修订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水土保持的预 防与治理、监督与检测、规划与宣教、生态补偿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希望通过严格实施新修订的法规,能够对我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减轻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宪 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本次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情况、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 互动发展情况、全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等3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实行法律监督的情况报告。
去年8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青少年身心健康、群众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和“黑窝点”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幸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 了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既是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一项统揽全局、事关四川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新阶段我省加快发展、实现未来五年 “三个翻番”、“五个提升”奋斗目标的主引擎、主路径、主抓手,必将指导四川在科学发展轨道上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必将推动四川由西部经济大省向全 国经济强省加快迈进,必将引领四川走出一条具有西部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连续两年开展相关专题 调研,在这次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审议意见,并作出了决议。希望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决议要求,深入实施“两化” 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市化,着力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推进统筹城乡综 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我省是农业大省,生猪、水禽、肉兔等生产连续保持全国第一大省地位,在高原藏区畜牧业更是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牧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发展现代 畜牧业既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现代畜牧业 产业体系,不仅为当地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更打造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亮点,为进一步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促进农牧民 增收致富和农业农村繁荣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表示满意。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次常委会听取和审 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实行法律监督的情况报告,对于全省检察系统积极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推进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全面出庭工作给予高度 评价。希望省检察院及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实效,更加扎实深入开展工作,为促进公正司法,建设法治四川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一是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制定《关于改进立 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意见》,注重从法制层面解决群众最关注、发展最急需的重要问题。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坚持把食 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切实推动广大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深入实际, 调研工作进一步深化。为推动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两化”互动发展、招商引资、藏区“三大民生工程”等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深入开展调研,促进相关 工作的开展。四是坚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代表履职进一步创新。制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全省各级人大掀起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 代表作用的热潮,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五是坚持化解矛盾疏导情绪,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建立信访季度分析制度和热点问题专题调研制度,坚持每三个月汇总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整理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建议。六是坚持加 大宣传工作力度,人大形象进一步展现。配齐设备,配强人员,构建强大宣传网络,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把全省25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与全川9000万 人民群众有机联系起来,成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今年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省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继续搞好立法工作。要继续围绕民生热点,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完成立法调研任务。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听取各方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依法加强监督工作。要继续关注和促进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把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 重点,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引向常态化、法制化轨道,切实推动广大群众关心问题的解 决。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按照调研工作计划,对照调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加紧完成调研任务。主要是关于藏区基层组织建设、彝家新寨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内容,要精心组织,提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是做好换届人事工作。要协助省委及有关部门做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十二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连任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对 于履职经验丰富、履职成绩突出、切实为民服务的优秀代表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连任。要进一步优化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 人大专委会建设。
五是推动人大宣传工作。要注意发挥电视、报纸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借助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民交互系统,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人大网站,提高权威性和 引导力,成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新阵地。要围绕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的重点、特点和亮点,把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 建设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集中回顾,制定宣传工作提纲,纳入宣传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集中展示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到明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止,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已接近尾声。近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省委的坚强领导,依法履职行权,密切联系群众, 积极服务“两个加快”,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保障和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法定职权得到切实履行,人大的地位、作用和威信得到进一步体现。从现在开始,省人大各专 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着手对本届常委会的工作以及2012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务必在11月初,将这五年工作总结的基础材料,交研究室汇 总整理,为写好明年初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做准备。一是注重展示亮点,掌握大量客观资料,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二是善于突出重点,认真总结概括本届以来党委最满 意、群众最拥护、社会最认可的工作。三是努力提炼观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
现在我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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