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的提名,免去: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吴洪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袁彩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学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东太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段玲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洪川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袁彩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兴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学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洪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段玲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黄东太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周小涛、汪阳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尹朝良、秦海、贺明宇、彭全信、李本善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凡维佳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云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巍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钟定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舒服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
冯建明、王化明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晋丰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樊荣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严川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钟欣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成军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皮庆刚、钟亮、王健、郑枫、王蓓、杜立平、宋军、郭庆、严曦、孙红宇、方明、段元存、李爱和、郑强、毛东、李文轩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宋为民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岩、查小云、犹建川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竣丰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鑫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西川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方毅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光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唐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顺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蹇启刚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龚海平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吉平、洪路、周静、王宗勤、胡萍、桑成蓉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花桂荣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成德、张剑鸣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庞晋川、王为建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唐恩情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康英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刘卫民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张松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高殿宝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