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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时间 2013-12-19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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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东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已批复达州市撤销达县设立达州市达川区,同时将原达县的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九个乡镇划归达州市通川区管辖。2013年8月14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重新确定通川区、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报告》,提出了重新确定通川区、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按照《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应由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总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行政区划调整后,达州市通川区的人口数为59.40万人,达川区的人口数为120.49万人。依照《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和第二款“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的规定,以及《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第(三)项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人至二十七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三十五人”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应为239名,通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应为27名;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应为360名,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应为35名。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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