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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时间 2013-05-1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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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陶生元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预算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421.3亿元,增长18.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总量6387.0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5431.11亿元,增长16.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量5673.7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并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97.71亿元后,全省累计净结余15.6亿元,当年结余3.31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646.86亿元,增长16.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总量4191.0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884.78亿元,增长10.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量3911.8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并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78.66亿元后,省级累计净结余0.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
  2012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在经济增幅回落、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收支预算任务,财政收入稳步提高,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全省人均支出水平仍然偏低,地区间财政发展还不够平衡;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少数地方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省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3年预算草案切实可行。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687.7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扣除上解中央支出,可供安排收入总量4519.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补助,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4985.31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718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扣除上解中央和补助市县支出等,可供安排收入总量1078.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补助,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1544.21亿元。
  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收入预算安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预算草案积极稳妥。建议大会批准关于201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三、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继续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着力优化公共投资结构。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积极落实扩内需、促消费财政政策,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落实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控,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投入,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实施,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做大做强经济区域板块。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综合扶贫开发和连片扶贫开发。支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推动“两化”互动的财税政策。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政策落实。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加大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投入,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重点问题。强化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支持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三农”投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的落实,支持农村综合改革。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加大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和安排使用力度,完善“四本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尽早向省人大提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卡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五)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促进资金运行安全。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政府公共投资领域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性资金及其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大政府性债务的监管力度,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继续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大对重大项目投资、民生工程建设等支出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成果的运用,健全财政资金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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