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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4-08-14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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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3年4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了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川人常办〔2013〕8号)。按照省人大要求,省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审议意见书和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急需整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整改责任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和执法检查组检查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庚即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整改落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市(州)人民政府相继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40余次,认真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剖析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对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急需整改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迎难而上、立说立行,将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确保了此次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夯实基础,深入推进消防法制宣传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检查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充实了队伍,完善了消防基础设施,研究制定了满足社会需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素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执法检查以来,全省成立了21个市(州)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共青团省委牵头成立了21个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登记注册消防志愿者70万余人;教育厅出台了工作意见,落实师资力量、教学器材和课时安排,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功创建了3所国家级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一年多来共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以及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应急演练8万余场次,培训教育重点人员270万余人;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共同关注》等栏目先后播出我省活动场面,社会反响良好。
  三、依法行政,着力解决重大消防问题
  2013年5月20日,《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为有效解决我省消防产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2014年初,省政府又将《四川省城乡消防规划管理规定》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对我省城乡消防规划法制要求进行统一规定;各级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4年4月底全省共编制镇、乡和村庄消防规划34585个,重点镇、非重点镇、乡和村庄的规划编制率分别为95.3%、87.3%、84.7%和64.9%,基本保障了消防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针对审议意见书提出的我省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各级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住建、工商、文化、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下决心、下狠心切实加强整改。全省各地工业园区“三边”工程已依法及时补办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要求企业将存在的先天火灾隐患不惜代价进行返工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城中村”、“棚户区”火灾隐患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正确引导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积极争取专项改造资金,待安置房建成后进行整体搬迁拆除,在未拆迁之前依托现有路面市政管网增设室外消火栓、增配灭火器材,调配灭火救援力量严防死守,确保不出大问题;对“三合一”场所业主进行规劝教育,规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将生产、储存、生活区域分割集中管理,对无法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木质结构建筑为主、消防设施设备不配套的旧城、古镇,各级政府将部分不具有保护价值的易燃老旧建筑进行拆除改造,采取重新敷设市政消防给水管网、筹建专职(义务)消防队、配发家用灭火器材等措施使其满足基本消防安全需要。各级政府深刻吸取国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科学研判火灾形势,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大空间、多功能、多产权建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切实解决地震灾区安置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大灾后重建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灾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四、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消防事业发展
  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抓经济建设与加强消防工作的辩证关系,以改革意识不断推进消防事业向前发展。加强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从去年执法检查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地方消防经费22.86亿元,其中基本业务经费10.78亿元,专项业务经费12.08亿元;着力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新增市政消火栓5362个,维护保养3万6千余个;全力投入消防队站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消防站完成立项97个、选址94个、开工建设81个、完成主体建设32个、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22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完成立项35个、选址32个、开工建设22个、竣工21个、投入执勤备战17个;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新增消防车262辆(其中举高消防车20辆)、个人防护装备7万余件/套、灭火器材4万余件/套、轻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819辆。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已完成立项,并与简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划拨协议,规划占地322.4亩、投资2.95亿元进行修建,各市(州)消防培训基地也在积极筹建,目前已开工建设2个。在我省公安消防部队现役编制少、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省政府、省公安消防总队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消防局反映,努力争取补充编制,同时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2013年以来全省共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74人、消防文员494人,并在编制、待遇、福利等方面予以保障。各市(州)积极推进消防信息化综合集成平台建设,目前全省21个市(州)已完成安装调试,20个市(州)进行了级联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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