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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徐萍:将“碎时光”变成“碎欣赏” 推进商业楼宇公共文化建设

时间 2021-04-08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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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创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成都经典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艺委会办公室主任、微澜文化发展中心主任徐萍在调研中了解到,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有待拓展,公共文化载体与大量商业楼宇等城市共同体脱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与城市居民特别是新生代年轻人脱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没有成为濡化城市内涵、引导城市生活的主要构件。

  徐萍认为,商业楼宇是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的重要阵地,而要在聚集大量上班族和年轻人的商业楼宇开办公共文化空间,需要属地政府、楼宇企业、专业文化机构等的联合推动,从基本文化服务保障向优质文化服务供给提升。

  楼宇公共文化是基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服务阵地和服务功能不断延伸而产生的以城市楼宇经济为物质基础的新型文化形态。

  徐萍了解到,当前,商业楼宇开发越来越火,迫切需要用文化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如何更好地将丰富的楼宇资源优势转化为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优势,为都市人群特别是青年白领提供精准的公共文化服务?

  徐萍认为,可以在高端商务楼宇、写字楼、城市综合体等建筑物的部分楼层设置公共空间及其他可利用的“微空间”,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楼宇人群开展“微文化”服务,将“碎时光”变成“碎欣赏”,积淀“碎艺术”,开发楼宇公共文化,将城市楼宇建筑打造成有质感、有生命、有温度的公共文化空间。

  说起楼宇公共文化延续国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对社会资源的吸纳和整合,徐萍如数家珍:

  及时让公共文化覆盖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样既为城市楼宇经济注入了新时代文化内涵,也增强了楼宇文化的品质感和标识度。

  “楼宇+公共文化”的结合,凭借对阵地空间差异性的突破,打破了惯常的文化服务方式,实现了文化方式的创新,便于因地制宜提供文化产品。同时可以美化楼宇环境、传播艺术信息,宣传国家政策、寓教于乐,助推开展文化“最后一公里”服务,实现城市文化服务内容的创新。

  为广大市民,特别是楼宇人群提供即时的、触手可及的文化服务,把优质的公共文化送到群众身边,不仅增强文化消费的便捷性,同时增强市民文化消费的能动性,为引导群众文化消费提供新方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徐萍提出了关于推进商业楼宇公共文化建设的建议。“建议推动商业楼宇开设公共文化空间,切实让公共文化服务融入上班族、年轻人的工作生活,更好的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以文化人、润德育人的作用。”

  徐萍建议各级政府将商业楼宇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持续有效的公私合作开发、经营、管护等模式。“鼓励政府出台楼宇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政策,鼓励开发商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共区域建立楼宇公共文化空间,给予开发商税收上或者水电上的优惠。”

  徐萍希望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经营性文化单位或机构参与文化产品、活动等内容建设,促进文化企业向好发展,开展多元化活动,积极搭建文化交流与展示平台,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和网络充分调动楼宇人群的能动性,形成热闹活泼的楼宇文化。

  徐萍建议文化主管单位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提高街道或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走进楼宇的频率,加强服务楼宇人群,为更多当代青年人带来文化浸润,提升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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