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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彭仲芳:司法为民践初心

时间 2022-11-30 来源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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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彭仲芳,先后担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纳溪区信访局副局长、局长和纳溪区司法局局长。
  无论在审判、信访和司法行政岗位,她始终奋战在法治一线,办案刚柔相济,信访用心用情,司法行政尽责履职,职务在变,初心不改。先后荣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等荣誉称号。

关注民生 求真务实解民忧

  彭仲芳在法院工作时,曾办理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时,遇到了重重难题。当年14岁的小花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小花母亲是精神病患者,小花跟着父亲卢某生活,卢某却性侵了女儿,卢某因此服刑,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撤销卢某的监护人资格,由谁来监护、照顾小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卢某的母亲在精神病院治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已去世,姐姐又是未成年人,唯一的亲属是小花的姑姑,家里的房子也是危房。
  彭仲芳通过多次走访、多方协调,撤销了卢某对小花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担任小花的监护人,并通过多方奔走为受害女童联系爱心捐助款每年3000元,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作为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的司法样本。同时组织成立了“向日葵”法治宣讲团,走进校园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网络安全和毒品危害、反家暴法等进行巡回宣讲。

勇于创新 立足本职重践行

  彭仲芳在法院结合本职工作,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探索设立专业咨询和辅导机构,协助家事案件的审理,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的整体防治网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庇护等。
  她在信访的征途中,她又探索出“四见”工作法办理群众来访来信,即见群众来信归纳诉求,见群众获取矛盾根源,见现场调查真相,见部门协调推动信访事项解决。
  她在司法行政的实务中,创新打造“桂花树下”人民调解品牌,统一“品牌、标识、制度”,从“单打独斗”到抱团打“组合拳”,不断创新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体系,紧盯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容易酿成命案的矛盾纠纷,坚持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纳溪区重特大矛盾纠纷调处率、满意率均达100%,95.5%的村(社区)连续3年实现命案零发生;建立社区矫正“破茧成蝶”工作品牌,创新实施社区矫正“1+2”工作新模式,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着力严格监管和用心帮教育两个方面,对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实施矫正,积极重塑健全人格,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300余名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全力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为600余名农民工提供讨薪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收到农民工的好评。

服务经济 着眼全局谋发展

  五年来,彭仲芳提出了《关于农业多贡献,在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的同时还得补上设施“短板”的建议》等建议意见近10件,大部分建议意见得到了较好采纳和落实。
  彭仲芳积极关注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从下放创新发展事权,支持在跨行政区域协作、经济指标统计等方面协同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并被逐步采纳。
  彭仲芳全力完善专家会诊、部门会商以及分级审签的法制审查工作模式,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方面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对860余件重大事项、合同、文件等提出法制建议630余条,有效保障了重大决策的有效运行。
  以经济发展需要什么法治服务,司法人就主动推出相应的法治服务为理念,她深化“法企共建”,组建“法援之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广泛吸纳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法治志愿者共同参与,聚焦纳溪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到82家农林、贸易、制造、软件信息以及网络经济等民营企业开展营商环境走访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等形式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供176条对策办法,为企业法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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