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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欢乐过五一 人大代表提建议

时间 2019-05-06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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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五一节连续休假四天,怎么样让大家开开心心过好五一节?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可没闲着,他们忙着搞调研、提建议呢。

 

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让红色旅游更具魅力

 

  “‘五一’小长假,游客数量一定会形成小高潮。利用这个假期,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对于助力脱贫攻坚和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具有特殊重大意义。”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对五一“小长假”充满期待。

  汪其德告诉笔者,自2004年中央号召开展红色旅游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3次印发全国红色旅游发展5年规划《纲要》。在《纲要》的推动下,全国红色旅游人数全面增长,通过近3年的统计,从2016年至2018年,全国红色旅游参观人次突破34亿人次,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9295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红色旅游成为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成为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

 

 

  如何让红色旅游更具魅力?在汪其德眼中,“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他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精神,建议将革命文物丰富、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四川省巴中、达州、广元等市作为全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的试点片区,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他希望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加大对巴中创建国家4A级景区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川陕苏区王坪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确保重要濒危革命文物得到切实保护,汪其德建议国家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根据实际需要,将市县级革命文物统一纳入管理,设立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红色旅游扶贫资金方面对川陕苏区予以支持和倾斜。

  川陕苏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财力普遍紧张,项目建设较为滞后。“要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汪其德建议对川陕苏区红色资源抢救性保护、革命类场馆建设、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党性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予以专项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郑晓幸:景区门票该降价了

 

  全国人大代表郑晓幸是四川省文联主席、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院长。他在五一前告诉笔者,为贯彻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做出了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全国各地价格部门积极行动,一批国有景区下调了门票价格。

  但是,社会反映在降低门票价格方面普遍“无感”。郑晓幸话题一转:“一些地方降低门票进展缓慢,幅度和范围较小;有的地方至今没用实质性举措。这也成为制约旅游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五一来了,景区门票该降价了!”郑晓幸希望国家价格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有切实的“降门票”获得感,促进旅游经济成为惠及民生的富民行业。

 

 

全国人大代表郑晓幸

 

 

  郑晓幸建议:创新定价管理思路,转变用行政命令禁止价格上涨的简单方式,探索建立以景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两项成本为主,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他希望完善定价程序机制,加快推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程序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及景区收支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郑晓幸建议深化价格改革试点,开展统一改征景区资源保护费改革试点,对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的重点国有景区,以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为改革方向,废除门票价格收取,统一改征资源保护费,包括资源保护支出;为游客提供基本游览服务所发生的设施运行维护、人员薪酬、财务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和为游客提供基本游览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同时,“完善价格监管反馈机制,建立以第三方评估为主市场化评价机制,及时跟踪反馈各地景区价格变动情况,为制定景区门票动态调整提供监测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让未成年人轻轻松松玩开心

 

  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是我国长期实施的一项未成年人社会福利实践,是法律关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特殊性和优先性的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旅游法》对此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多个关于旅游景区价格管理规定中都有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相关规定。

  然而,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在调研中了解到,旅游景区不按规定完全落实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有的缩小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主体范围,以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为门票优惠条件,或者以身高不超过1.5米等为门票优惠条件;有的缩小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内容范围,景区中的收费缆车、索道和游览车等必要项目,基本不对未成年人优惠或优惠幅度较小;有的景区要求未成年人将持学生证作为享受旅游景区优惠的条件,而大多数中小学生并没有学生证。

  在姜希猛看来,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旅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文过于原则,未明确将旅游景区纳入优惠范围;相关规定模糊,公众往往难以对“准公共物品”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作出区分,优惠幅度也没有明确规定;未对景区内必要的基础设施收费项目如缆车、索道和观光车等做出优惠规定;“年龄+身高”的双重标准本身就存在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

 

 

  姜希猛建议,修订《旅游法》,使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现行法律规定相衔接;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内容范围,将国有旅游景区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旅游景区纳入免费或优惠内容,同时鼓励市场定价的旅游景区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

  姜希猛希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优惠制度的新规定,明确未成年人旅游景区优惠制度的年龄标准,废除“年龄+身高”的规定及“学生证”等附加条件,以“出生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法定证件为准;扩大优惠范围,将缆车、索道、游览车等旅游景区内的必要游览设施纳入优惠范围;明确优惠幅度,门票价格可继续沿用现行标准,必要游览设施价格应根据情况确定免费、半票、六折、八折等最低幅度标准。

  “加强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优惠制度。”姜希猛建议各级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要对旅游景区执行优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建立并公开包括电话、网络、移动终端等在内的多种举报投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景区不按规定执行优惠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旅游景区应对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优惠制度,并公示优惠对象、内容和标准等,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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