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旅游经济发展的建议》(第705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998年,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设立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门用于推进全省旅游业发展。今年以来,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宣传促销、旅游培训及执法、旅游规划等。
二、关于加快全省旅游多点多极支撑发展
围绕我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去年我局先后召开了攀西片区、川东北片区、川南片区等座谈会,充分调动各片区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我们将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等作为推动全省多点多极发展的重点区域,按照国际旅游目的地要求,加快推进区域旅游要素完善和提升,推动旅游信息化建设。
三、关于旅游试验区和重点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2010年成都市获批“国家旅游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四川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打造大成都旅游旅游经济增长极,抓住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契机,着力提升成都市的都市旅游功能。二是2013年,我局与省扶贫移民局共同组织,在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国定片区县中,选择旅游产业发展基础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县或贫困面广的市州,向国家申报建立旅游扶贫试验区。目前,省政府已同意巴中、马边申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三是我省藏区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试验区”。
四、关于构建全省旅游网络
2013年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川府发〔2013〕42号)中提出,“按照旅游规划和‘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建设贯通省域的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火车站、机场连接通道,实施旅游公路服务设施达标工程。”2009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旅游通道建设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从旅游规划,项目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我省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