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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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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凉山州实行15年义务教育的建议》(第52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2000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两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了进一步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省委、省政府在2011年启动实施了《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第二个《行动计划》)。第二个《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教育事业主要指标与国民受教育水平力争基本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富有活力、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目标。

  近年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投入并对凉山州予以倾斜。一是学前教育方面。自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努力扩大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城市民办幼儿园等政策措施,共投入凉山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95亿元,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幼儿园校舍,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2013年秋季开始,对包括凉山州在内的民族地区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通过上述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凉山州学前教育的发展,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47.79%。二是义务教育方面。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除办学条件改善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已对包括凉山州在内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全覆盖,凉山州地处高海拔的11县生活补助已提高到每生每年1700元并未高海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了取暖补助,同时,将从2014年春季开始,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作业本费。三是高中阶段教育方面,通过实施第二个《行动计划》、国家实施的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规划等工程,极大的推进了民族地区高中的建设。同时,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已为凉山州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为36%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除中职在校生学费、提供国家助学金。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凉山州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加快了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截止2013年底,凉山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57.91%。

  随着第二个《行动计划》的不断实施,在不断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可望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投入及支持,实现第二个《行动计划》确定的民族地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凉山州实施15年义务教育的建议”,需政策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撑。目前国家还没相关的政策,暂时还难以实施。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呼吁,争取出台更优惠的政策,推进凉山州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稳步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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