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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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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政府统筹规划并整体推进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的汇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

  (一)嘉陵江有富集文化旅游资源和独特的区位资源优势,有建设成为我国内陆河流生态旅游精品的区位条件。省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牵头制定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印发(川府函〔2013〕105号)。此规划在嘉陵江流域共安排了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等六个方面73个项目,总投资28.32亿元。

  (二)省交通运输厅一直高度重视嘉陵江流域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逐年加大力度支持嘉陵江川境段梯级渠化、航道整治、码头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代表提请“编制嘉陵江流域旅游区总体规划,并将加快水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规划重点内容”的事宜,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省政府批准的广元港、南充港和广安港总体规划等,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三)2013年,省文化厅印发了《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速全省文化市场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川文办发〔2013〕117号),其中对全省各生态文化旅游区的文化娱乐业规划、布局等提出指导性意见;着力发展旅游演出业,开发具有四川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精品演出剧目;调整娱乐场所结构和布局,在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名城古镇配套发展娱乐业等意见,着重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区文化娱乐和与旅游融合发展。

  省文化厅和涉及嘉陵江流域的文化部门以培育旅游演出为选项,加快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旅游演出业正成为一些景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趋势。2013年省文化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共同举办的“四川省优秀旅游演出”展演活动,还联合省旅游局开展“旅游四川 好戏连台——游客最喜爱旅游演出剧节目”评比活动。评选活动有力宣传推广了嘉陵江流域文化旅游。

  二、积极支持和指导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建设和发展

  (一)加强城市规划引导,结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川东北城镇群规划修编工作,认真研究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有关问题,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和统一规划。在广元市相关城镇规划工作中注重落实,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配套规划工作。在重大项目选址工作中,积极服务地方,依法做好重点水上基础设施的项目选址,协调好重点项目和城市规划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

  (二)加快编制完善嘉陵江流域剑门蜀道、西山、锦屏、朱德故里-琳琅山、华蓥山风景名胜区规划,推动剑门蜀道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工作,为生态旅游区奠定基础。同时,加强嘉陵江沿线城市生态建设,推动南充、广安、广元、阆中、仪陇等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保护好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

  (三)省旅游局将按照标准化、特色化、规模化的要求,指导嘉陵江生态旅游区建设工作,提高旅游品牌效应,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涉旅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嘉陵江生态旅游区建设工作。

  (四)指导流域相关市、县文化部门进一步做好文化娱乐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规划,将文化娱乐业纳入嘉陵江生态旅游区综合产业发展规划内容,统筹安排。继续推动网吧、娱乐、艺术品市场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丰富流域文化市场服务项目。

  (五)加大对嘉陵江流域旅游演出项目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演出院团开发旅游演出产品,拓宽发展空间,加快与旅游、科技、金融等融合步伐,提升旅游产业文化品质。

  (六)加快四川文化产品新媒体推广平台建设,把以嘉陵江流域旅游演出、文化娱乐等文化产品纳入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嘉陵江流域文化影响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四川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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