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泽郎夺尔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红原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藏区旅游业发展。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金沙江流域大香格里拉国际精品旅游区”,推进“环红原机场2小时旅游圈”开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和支持藏区旅游发展,2011-2013年我省先后安排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和申请落实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共计5000多万元支持藏区旅游业发展,其中涉及红原县的相关旅游项目补助达100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对藏区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职能职责和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对藏区旅游景区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规划、宣传促销、教育培训、旅游标准化等旅游工作的支持和帮扶力度。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四川藏区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对红原县的旅游线路、项目以及宣传工作都进行了规划设计。年初,我局还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在2014年省级旅游发展资金中对红原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相应安排。
三、继续加强协调与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资金安排的职能,主要在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等部门,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争取项目与资金的支持。同时,继续指导当地旅游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规划落地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四川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