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俄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阿坝州乡村旅游规划纳入四川省藏羌彝族文化产业走廊发展规划的建议》(第40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4年3月5日,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明确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的规划范围、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我局将按照《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利用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将阿坝州乡村旅游的发展合理纳入我局职责范围内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当中。
二、《总体规划》特别强调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要注重科学发展,坚持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和传统文化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在藏羌文化走廊这个狭长的区域内,藏羌文化和文化遗存较为集中,为了合理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我局将按照文化产业开发的规律对这些文化资源进行集中的连片式开发。依托“一线一廊六带”文化产业布局,把藏羌文化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深度挖掘原生态、本土化、群众性特色文化资源,形成全州文态、业态、形态互融共生的文化产业展示体系。进一步宣传《藏谜》、《羌魂》等一批具有阿坝特色的演艺品牌项目,不断推动以“美丽乡愁”为标签的乡村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四川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