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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省12届人大2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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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我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第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我省自2010年起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纳入了我省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经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了我省确权登记工作。2012年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截止去年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为99.5%、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96.4%,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完成94.9%。

  今年,我厅再次发出《关于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川国土办〔2014〕16号),要求在今年内要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要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加快开展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完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奠定基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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