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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转站”到“解压阀”——关于阆中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16-02-16 来源 阆中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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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沟通民心的窗口,也是人大化解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渠道。近年来, 阆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依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之家”,开设专门的人大代表信访接待窗口,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接访、处访,在为民解困解愁、为党政解压分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10—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抽调人大机关、市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用实地走访、座谈了解、听取汇报以及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效果初显赢呼声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完善接访机制,搭建接访平台,激励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了紧密联系群众、解决百姓诉求的作用。今年1—11月,全市参与信访工作的人大代表共计1600人次,接待和处理信访件2500件,办结2200件,办结率90%。       
  领导重视,合力推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关键是抓基础、强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小组,多次召开以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为主的工作会,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识。枣碧乡过去只靠人大主席团一名干部专职抓乡人大信访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如今,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不但落实了“人大代表之家”这个场所,由于人大代表的加入,也扩充了信访工作队伍,每逢乡人大代表接待日,人大主席团成员轮流管理,46名乡级人大代表轮流值日接待,再也没有出现诉求无处申诉的情况,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建立机制,轮流接访。全市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通了来信来访接待窗口,制定了人大代表接访制度,固定每个乡镇的当场天为代表接待日,代表分组轮流坐班接访,做好接访记录,明确办理渠道和时限,为群众答疑解难。如江南人大代表之家信访接待窗口,代表在接访时,做到了“一专、三有、五心”,即:一专,群众来访有专门登记;三有,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回声;五心,热心接待、细心听取、精心记录、耐心疏导、诚心处理。据统计,江南“人大代表之家”信访接待窗口自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访92人次,受理67件次,处理办结62件,办结率达93%。
  认真处访,解决诉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为此,代表在接访中,不仅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利用自身资源寻求解决方法,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诉求。如柏垭镇南充市人大代表杨君英在接访时,羊鹿村群众杜春良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发展门路,杨君英就与他结为帮扶对子,耐心地传授自己的致富经验,并主动资助现金1000余元,为他买了一头种猪发展养殖,通过近年来的帮助,杜春良家庭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人大代表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矛盾纠纷的调解,会同相关领导和部门,督促问题解决落实。如枣碧乡人大代表杨中银接到本村群众联名上访,反映土地流转政策令人不解,他多次会同村干部深入群众,宣讲政策和相关法律,终于息诉息访,400亩土地成功流转。

条件制约限发展

  尽管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经费保障、代表接访、处访能力、监督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效果的发挥。
  基础保障待加强。一件信访件从接访、协调、交办到督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就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人大代表均为兼职,平常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本身能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就较少,能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处理信访件所产生的食宿、交通等经费也无保障,往往还需要代表垫付,影响了代表的积极性。今年7月,人大代表蔡光俊、赵晓波接到城郊村民反映广厦公司暴力拆迁,损坏群众财产的信访件后,他们深入实地以座谈的方式召集双方人员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是座谈所产生的费用却全部由两位代表承担,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处访效果待提升。人民代表大会是集体行使职权,代表根据安排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而代表个人持证走访、视察,只是了解情况,反映问题。《代表法》规定,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活动,现阶段更多的只是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守护者”的角度,帮助分析信访案件的各方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信访人不合理的诉求,加以解释让其理解接受;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也仅停留在做好来访登记、转交有关部门的程度上,往往达不到群众期望的处理效果。
  监督手段待创新。人大代表经授权参与信访工作,更多代表的是群众的个人利益,组织行为转变成个人行为,集体意志转为了个人意志,缺乏刚性的监督手段督促信访件的解决,难以追究推诿部门的责任,一些部门对人大代表转交的信访件重视不够,甚至敷衍塞责,消极推托,直接影响了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不但难以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挫伤了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今年8月,东兴镇东岳坝村村民冯文芳来信“请不要克扣我的救命钱”,反映东兴乡信用社利用打卡直发强行克扣他的独生子女奖励金还贷,转到市级相关部门后,答复草率,办理质量不高,信访人意见较大。

多管齐下共推进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被群众寄予很大的信任和期望,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充当“中转站”,而要努力成为“解压阀”。
  完善服务强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服务意识,在食宿、交通、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为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创造客观条件,消除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利用人大代表的优势来化解信访难题。  
  依法办事重程序。信访难题的化解,必须要在法律、政策的轨道内,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保护合法信访,努力实现息诉息访。人大作为法律的监督者,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更要重法律、重程序。因此,要对参与接访的人大代表加强培训,使其熟悉信访法规和要求,使其模范遵守《代表法》,熟悉地方各级人大、“一府两院”的信访职责和办事程序,使其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特点,能够处理好“到位”与“越位”的关系,“受理”与“处理”的关系,“交办”与“亲办”的关系,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策法规权威的统一。
  灵活处访讲方法。基层人大代表虽然本身没有直接处理问题的权力,但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推动信访问题的化解。如可以通过视察、调查及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来了解更加全面的信息,为信访问题拿出合理化的处理意见,其建议、批评、意见也具有一定的刚性,能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使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能得到较快处理。也可以将信访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在平时的走访中,把化解矛盾和政策宣传相结合,努力成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政策的“讲解员”,解决根源问题的“灭火员”,突发群体性问题的“预警员”,公民依法维权的“引导员”,政府履职的“监督员”,民情上达的“传递员”。
  强化监督显实效。《监督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的来源之一便是从群众信访中获得。因此,代表除了日常的接访、转办外,要善于归纳总结,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利益、意见集中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可以转化成意见、建议、议案提出,经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或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责的内容和动力,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切实提高处访力度。强化督办,坚持事后回访,了解群众对事情处理结果的满意度,这样才能有的放矢、避虚为实,信访工作的效果才能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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