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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赴山东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调研

时间 2021-04-02 来源 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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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我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工作,3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田万国带队,赴山东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山东省工委旧址(刘仲莹故居)、山东省印刷厂旧址、济南战役纪念馆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山东省人大有关方面召开了立法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红色资源的时间界定、保护范畴、制度设计、保护方式、传承举措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田万国表示,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广大中国人民进行伟大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留下的历史脚印和历史痕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滋养。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是树立文化自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手段。山东省在红色文化方面的立法经验值得学习借鉴,我们要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起草工作,切实将红色内含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大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勇,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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