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率队赴云南省开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和《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昆明市海晏村,玉溪市禄充村,普洱市民族团结园、那柯里村,西双版纳州曼空岱村、曼空迈村、曼峦站村等地,调研农村公路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

彭琳指出,云南省农村公路工作为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云南作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省份,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修缮维护等多方面的努力,有效保护了古城、古镇和古村,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四川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立法工作,下一步,要用好此次立法调研的成果,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真正让“四好农村路”成为产业路、致富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道路保障,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一体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映,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司法厅副厅长郑鈜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