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坪带队赴雅安、眉山两市,就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情况及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前往荥经、仁寿等六个县(区)法院和基层法庭,详细了解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情况,查看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建共管共享服务中心等单位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基层法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刘坪充分肯定两市相关工作成效。他指出,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制定适用标准和程序,更加注重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要强化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加强与同级人大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工作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常务副院长秦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苏家春等参加调研。眉山市委书记黄河、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分段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