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观点理论

区域协同发展背景下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的思考

时间 2020-06-02 来源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 字号大小:]

  近几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相继升级为国家战略。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专题部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各省市也纷纷提出自己的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如上海大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深圳都市圈、甬舟一体化发展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大如何开展区域工作联动,助推区域协同发展,值得探讨。

  一、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的原则。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必须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区域协同发展的任务和要求,聚焦区域协同发展的目标、计划的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地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大局。

  (二)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贯穿全过程,聚焦民生关切,着力推动解决区域协同发展中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民生福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坚持依法履职的原则。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找准人大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中发挥人大作用。

  (四)坚持立足实际的原则。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必须从区域协同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结合各地实际,努力形成推动党中央和各地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的具体方式

  (一)开展立法联动。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调研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应当积极对接区域协同发展的要求,互相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优先安排推进与区域协同发展相关的立法项目。可通过多方协作的方式,在立、改、废、释上开展联动,加强重大立法项目的联合攻关,采取一方起草、其他各方密切配合的方式,或采取联合起草、协作修改的方式,还可采取各方商定基本原则分别起草、由一方统稿再征求意见的方式。相关立法实施后,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步组织立法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完善。

  (二)开展监督联动。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应将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工作列为监督项目,比如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实施、区域生态保护、区域公共服务配套等,共同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落实监督法的前提下,可探索创新联动监督方法,通过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共同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落地落实。

  (三)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动。对于关系区域协同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充分沟通协商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可依法分别作出决定决议。同时,加强跟踪督促,同步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组织代表活动联动。在落实代表法的前提下,探索代表活动新载体新形式,根据代表意愿,共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同一议题互动交流、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交流以及跨区域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优势和作用。

  三、人大开展区域工作联动的制度机制

  (一)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关于人大常委会联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向本地区党委报告,工作联动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地区党委请示,认真落实党委的指示精神。

  (二)建立协议合作机制。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合作协议或整体工作合作协议,以此来指导规范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序开展工作联动。

  (三)健全座谈联席沟通机制。定期召开由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参加的座谈联席会议,交流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协商人大工作联动的重点安排、讨论重要问题。定期召开由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参加的沟通协商会议,交流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商讨人大工作联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有关地方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也应加强对口联系,密切协同配合。

  (四)建立联合研究机制。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区域协同发展,选择共同关心的课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享理论研究成果。

  (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交流、专题协商等形式,加强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各方面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联动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情况,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高效协作。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