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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法促善治 聚焦实效强监督——关于新形势下县级人大高质量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 2025-12-25 来源 旺苍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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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实施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基层人大监督工作注入了新的法治动能,提出了更高的实践要求。站在新的起点,县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深刻领会新《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紧扣法律新规定、新要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监督工作从“程序到位”迈向“精准有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把准方向、服务大局,在坚持正确监督中彰显政治担当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新《实施办法》将“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立为基本原则,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稳监督“方向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监督,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人大监督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目标同向、步调一致。2024年,旺苍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头等大事抓工业”“一号工程抓化工园区”的部署,主动对接上级人大,助推关键法规条款修订,成功助力旺苍嘉川化工园区认定为省级合规园区,是坚持在大局下行动的生动实践。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瞄准监督“靶心点”。监督选题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聚焦经济平稳运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全局性、战略性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发力。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9项,开展执法检查17次,组织代表视察27次,有效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使监督工作始终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脉搏同频共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监督“民意基”。新《实施办法》强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坚持监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过代表家站、线上平台等渠道广纳民意,将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人居环境等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监督重点。近三年累计投票表决旺苍县年度民生实事项目22件,并组织代表全程跟踪督办,让监督工作充满民生温度,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在深化有效监督中提升监督质效

  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实效,新《实施办法》对监督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作出了更细致的规范,要求我们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议题精准生成机制,确保监督“切中要害”。为改变以往选题调研不深、征集意见不广的局限,严格落实新要求,每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政府推进难点、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议题建议,经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充分论证后确定年度监督计划,确保监督议题紧扣大局、呼应民生。优化调研视察深入机制,确保监督“言之有物”。坚决杜绝“走马观花式”调研,每次常委会会议前,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成立专题调研组,综合运用实地察看、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深挖问题根源。如,在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相关报告前,组织代表深入田间地头,形成的调研报告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为高质量审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审议意见督办机制,确保监督“落地有声”。着力破解“重程序、轻实效”和“文来文往”的难题,严格执行新《实施办法》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及报告的规定,创新建立“清单交办、限期反馈、跟踪督查、满意度测评”的闭环督办机制。对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再次报告,必要时启动专题询问等刚性手段,一盯到底,直至问题解决,真正让监督长出“牙齿”。
 
创新方式、刚柔并济,在严格依法监督中树立权威形象

  新《实施办法》丰富了监督手段,增强了监督刚性。我们必须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特别是探索运用更具约束力的方式,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规范化运用专题询问,增强监督“现场感”与“穿透力”。将专题询问从尝试性举措固化为常态化监督利器,县人大常委会计划每年选取1至2个社会关注度高、矛盾集中的议题,严格按照新法程序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会前做足功课,会上直击要害,现场“一问一答”,并全程公开,推动相关部门红脸出汗、承诺整改,变“程序性监督”为“问题解决式监督”。刚性化探索质询调查,亮出监督“法治利剑”。针对实践中对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运用不足的问题,认真研究新《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在党委支持下,审慎稳妥地探索运用。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重大问题,在常规监督无效时,依法探索启动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查明真相,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数字化赋能预算监督,筑牢监督“数据防线”。新《实施办法》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提出了更明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国有资产情况的在线实时跟踪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在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六个月内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的规定,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提升财政经济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汇聚合力、固本强基,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激发监督活力

  人大监督的力量源泉在于代表和人民,新《实施办法》多处强调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公众参与。我们必须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凝聚起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织密监督“联动网络”。深化“双联系”制度,依托家站平台,常态化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改变委室“对口”监督的惯性,探索组建跨专(工)委、跨领域的专业代表小组和监督小组,对综合性议题开展联合监督。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全链条”督办考核机制,推动285件代表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激发代表履职和监督热情。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延伸监督“民意触角”。在监督议题征集、调研座谈、执法检查、审议旁听等各环节,依法有序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媒体公告、进家入站、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将公众合理建议吸收到审议意见中,并将监督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使人大监督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锻造过硬“监督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新《实施办法》与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培训必修课。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和通报制度,激励其勤勉履职。按照“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的能力,确保每一份审议意见、每一项监督举措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为基层人大监督工作标注了新起点、绘制了新蓝图。县人大常委会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这一重要法律武器,不断探索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旺苍实践新路径,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旺苍新篇章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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