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18—21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河道采砂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草案)》;审议《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草案)》、《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案(草案)》、《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以及《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议案;审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决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4年节能减排工作、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林木种子管理工作、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任免案等。
二、旁听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扫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17:3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方式:段勇86281771(电话及传真),邮箱:rdhgmpt@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