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22—25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 (草案)》;审议《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成都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二、旁听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扫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14日下午5:3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田 倩 联系电话:86281016(电话及传真) 邮箱:shiqing_2152@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