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阅读权利,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起草《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6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1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rdjkww@163.com。
三、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我省公民的阅读权利,促进全民阅读,提高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书香天府”,增强四川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促进全民阅读,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全民阅读是一项国家文化战略,是提高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公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全民阅读应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支持、服务大众、公平便利的原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推动我省社会文明整体进步。
二、强化政府职责,推动全民阅读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将全民阅读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为公共阅读服务提供必要设施;将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
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是我省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领导机构,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阅读工作。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并具体负责全民阅读日常工作。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供良好阅读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注重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阅读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推进以公共图书馆为核心的各类阅读服务场所的“总分馆”机制建设,整合各类阅读资源。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服务场所。
加强手机阅读、移动阅读和电子网络阅读等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图书、报刊进家庭”,推广自助借阅机、智能图书馆、公共阅报栏(屏)等阅读信息化设施设备,满足多元化阅读需求。
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依法实施免费开放;鼓励和引导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推广全民阅读活动,发展专业阅读推广机构,向公众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出版物的创作、生产、传播,积极推动出版融合发展,提升四川出版能力。加大全省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支持实体书店、网络书店和其他阅读设施发展。
公共资源配置中应保证公共阅读设施的设置,注重各级各类阅读设施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倾斜,推动公共阅读服务均衡发展。
四、打造阅读品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确定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日,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活动日、“孔子诞辰日”及其他重要节庆日期间组织举办各类阅读活动,将“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打造成国内一流的阅读品牌,成为四川省重要的文化名片。
以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七进”活动为依托,坚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农民读书月”、中小学读书小明星大赛、“书香之家”评选等活动,鼓励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阅读活动,打造四川全民阅读精品项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开设“书香天府”专题专栏,利用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推荐优秀读物,及时总结、推广全民阅读活动的成功经验。
五、关注特殊群体,保障基本阅读权利
各有关部门及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阅读关爱服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阅读便利。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阅读能力和习惯,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促进全民阅读工作机制,把培养学生阅读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教学计划,加强阅读教学,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福利院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居子女等特殊群体在阅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满足其阅读基本需求。
六、加强评价监督,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建立全民阅读活动的评价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全民阅读活动的意见,不断提升阅读活动质量和效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本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同级人民政府做好促进全民阅读相关工作。
各地可以参照本决定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