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全称:乌干达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Uganda)
首都:坎帕拉(Kampala)
国家元首:总统
人口:2240万人(1998年)
面积:241038平方公里
国庆日:10月9日(独立日)
现行宪法实施日:1995年10月8日
官方语言:英语
财政年度:7月1日~6月30日
议会名称:议会(Parliament)
院制:一院制
现任议员数及任期:280名,5年
现任妇女议员数及比例:50名,17.86%
现任议会产生时间:1996年6月27日
法定投票年龄:18周岁
法定被选举年龄:18周岁
议会电话:(25641)234341
议会传真:(25641)231296
议会网址:http://www.parliament.go.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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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简况
乌干达是位于非洲东部、地跨赤道的内陆国。东邻肯尼亚,南与坦桑尼亚和卢旺达交界,西与刚果(金)接壤,北与苏丹毗连。
乌干达约有40个部族,主要分为南方的班图族群和北方的尼罗族群。班图族群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包括巴干达(约占总人口18.1%)、巴尼安科莱(16%)、巴索加(8.3%)、巴托罗、巴尼奥罗等族;尼罗族群包括阿乔利、兰吉、卡拉莫琼、伊泰索、马迪、卡夸等族。除官方语言外,通用斯瓦希里语、卢干达语等地方语言。居民中信奉天主教的占总人口44.5%,信奉基督教新教的占39.2%,信奉伊斯兰教的占10.5%,另有少部分人信奉东正教(0.2%)和拜物教。
1962年10月18日,乌干达与我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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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沿革
公元1000年,在乌干达的布干达地区就建立了王国。19世纪中叶,布干达王国成为东非地区最强盛的国家。1880年后,英、法、德殖民主义者相继入侵。1890年,英军入侵乌干达。同年,英德签订瓜分东非协议,乌干达划为英国势力范围。1894年6月,乌沦为英“保护国”。1907年,英开始在乌干达设总督。1962年10月9日,乌宣布独立,但仍留在英联邦内。1963年10月取消英派驻乌的总督。1967年废除封建王国和国王,制定宪法,建立乌干达共和国。1986年,以现总统穆塞韦尼为首的军人通过发动政变上台执政,中止1967年宪法,解散议会,建立起独特的抵运制。抵运制对内实行民族和解,组织基础广泛的联合政府。抵运政府成立后,政党未被正式取消,但政党活动被禁止。同时成立全国抵抗委员会,代行临时议会职能。全国抵抗委员会的210名委员由下一级抵抗委员会选举产生。随着政局的稳定,1994年3月,乌干达通过选举产生了由284名议员组成的立宪会议。1995年9月立宪会议制定了新的宪法。根据新宪法,1996年5~6月,乌举行了抵运执政以来的首次总统和国会选举。在总统选举中,穆塞韦尼以绝对优势当选为乌第一位公民直选总统。而在国会选举中,由于实行的是无政党选举,共有814名无党派候选人参加了国会议会的竞选,结果支持抵运者赢得了其中的绝大多数席位。同年11月,内阁通过了抵运1996年法案,将抵运的组织权交给国会,以确保民主性。
1995年10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宪法规定:抵运执政期将延长5年,5年后将就是否继续实行抵运制进行全民公决;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只能连任一届;国会有权弹劾总统和罢免不称职的部长,总统的重大任命、决定和签署重要条约均应先经国会批准;成立由部分内阁成员和议员组成的国务委员会,负责解决政府与国会之间的冲突,出现政治危机时,充当总统顾问。并代表国会批准总统的任命。
现任总统约韦里·卡古塔·穆塞韦尼(Yoweri Kaguta Museveni)于1986年1月29日就任,1996年5月11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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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地位
【议会与总统的关系】总统是乌干达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人民武装总司令。总统任期为5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2届。新议会第一届集会由总统召集,休会时也需征得总统同意。议会有权罢免总统。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内阁成员由议会批准、总统从议员或有资格担任议员的人中挑选并任命。除非议会同意,内阁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1人。
【议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最高法院是乌干达的最高司法机关及终审法院。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及若干法官组成。法官具体人数由议会以法律形式规定,但必须为单数,且不得少于6人。议会不得通过任何法律改变法院的判决及裁定。
【议会与宪法监督机关的关系】申诉法院是乌干达的宪法解释机关。申诉法院由大法官及若干法官组成。法官具体人数由议会以法律形式规定,但必须为单数,且不得少于7人。
当有人认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其他法律、法规及由此产生的行为,或某个公民、团体的行为违反了宪法,都可以向申诉法院申诉。申诉法院要组成5名法官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可以将案件送交高等法院调查及裁决。
最高法院及申诉法院的法官一旦任命都是在7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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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产生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乌干达公民都享有选举权。
【选区划分】乌干达现任议会由276名议员组成,其中214人由全国的214个单选区直接选举产生,62人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副总统、各部部长,都可依职权而当选议员,国会现有4名这样的部长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的62个议席中,39个议席为妇女保留,10个议席属军队,残疾人联合会和青年联合会各占5个议席,工会占3个议席。
【候选人资格】所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有选举权的乌干达公民都拥有被选举权,但下列情况除外:1.精神病患者;2.与选举工作有关的机构工作人员;3.未经清算的破产人;4.被判处死刑或有期徒刑9个月以上者。议员不得兼任下列职务:1.地方政府委员会成员;2.公共机构人员;3.宪法所规定的传统或文化领袖。
【竞选办法】乌干达全国共划分214个选区,每个选区可选举产生一名议员,在选举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即当选本选区的议员。
【选举的种类】选举分为大选和补选。大选在议会任期届满前30日内举行。在两次大选之间产生的议席空缺,议会秘书需在出现空缺后10日内书面通知选举委员会,并在议席空缺之日起60日内通过补选填补,除非此时距下次大选已不足6个月。
【议席的丧失】议员在任期内因下列事由丧失议席:1.书面向议长提出辞呈;2.丧失议员资格;3.议会被解散;4.在议会会期内15天未参加会议,且既未事前书面通知议长,又未在事后给予令人满意的解释;5.严重违反议员行为守则而被议会除名;6.被本选区选民罢免;7.因政党推荐而当选的议员退出本党(如两个以上政党联合提名的议员退出原党,加入另一个联合提名的政党则不在此列),或以独立候选人身份而当选的议员加入某一政党;8.被任命公职。
如议员有下列情形,可被本选区选民罢免:1.身体或精神状况已不再适合当议员;2.因不当行为,使其名誉严重受损,而不再适合当议员;3.长时间无理由不与选民接触。
因第3种情形罢免议员时,选民须向议长投诉,议长在接到投诉后7日内要求选举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查。选举委员会须立即着手调查,并向议长报告调查结果。如调查结果认定投诉属实,议长即宣布该议员议席空缺;如调查结果认定投诉不实,议长即宣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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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职权
宪法规定乌干达议会有权制定法律以保证乌干达的和平、秩序及更好地管理。除此之外,乌干达议会还有义务保证宪法的实施和乌干达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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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组织结构
【议长的产生】乌干达议会议长由全体议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任何议员都可成为候选人,但必须在投票前一天通知议会秘书。议长选举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主持、监督和宣布结果,获得简单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议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要进行多轮投票,直至选出得票最多者。对选举结果可提出异议。
议长可因下列理由解除职务:1.书面辞职;2.死亡;3.议会解散;4.被任命公职;5.被任命为部长;6.丧失议席;7.经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罢免。
现任议长是弗朗西斯·阿郁梅(Francis Ayume),现任秘书长是坦德克维尔(A.M.Tandekwire)。
【议长的职权】乌干达议长位居总统与副总统之后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第三号人物。他对外代表议会,议长不在期间由副议长代行其职。
议长的主要职责如下:1.召集议会;2.在议会干事帮助下制定、修改会议日程;3.组织辩论,并在委员会帮助下决定发言时间;4.决定是否审议某一议案并决定交哪个委员会审议;5.决定是否接受某一议案或修正案;6.提出设立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并交议会审议;7.代表议会发表声明;8.召集会期内的全体会议;9.保证议会活动遵守宪法与议事规则;10.维护议会秩序,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11.决定发言顺序,允许或拒绝议员发言;12.查点到场议员数;13.组织投票,在投票程序违法时宣布投票无效;14.确认议会通过的法律文本及辩论记录;15.任命委员会成员及其主席;16.制定修正案审议顺序,并挑选出供辩论的修正案;17.解释议事规则;18.与副议长一起管理议会活动;19.起草议会的预算;20.与议会干事一起决定工作人员的录用及晋升;21.任命议会干事;22.间接影响向议会提供的服务;23.负责与外国议会的交往;24.负责议会安全。
【全体会议】全会由所有国会议员参加,负责最终决定交由议会审议的事务。
【委员会】乌干达议会有三种委员会: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会期委员会(Sessional Committee)和特设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
常设委员会是可跨会期存在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1.审议提交到议会的议案,并向议会提出建议;2.提交与本委员会职责相关的议案;3.评估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工作;4.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调查,并向议会提交报告。
会期委员会是每个会期设立的委员会;特设委员会是依具体情况临时立法设立的委员会。
为履行职责,所有委员会都可:1.传唤任何部长、公职人员到议会作证或提交书面记录;2.可聘请任何其他委员会议员或有能力的人协助委员会工作;3.证人若不愿作证,议会可采取强制措施。
常设委员会是在大选后议会第一次集会选举产生的。乌干达现届常设委员会共有7个,分别是:公共会计委员会;规则、特权及纪律委员会;商业和福利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人事委员会;政府担保委员会;委派及国家企业委员会。除商业和福利委员会成员外,任何议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委员会兼职。
会期委员会共有10个,分别是农、牧、渔业委员会;贸易与信息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交通、通讯、土地、住房和城市发展委员会;法律与国会事务委员会;公共服务与地方政府委员会;天然资源与旅游、野生动物与古代遗迹保护委员会;总统事务委员会;国防与国内事务委员会;财政经济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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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工作程序
【立法程序】乌干达立法需经过提案、委员会审议、全体会议审议、交付总统签署四个阶段。政府、委员会、议员都有提案权。议案提交到议会后,先由有关委员会审议,并向议会提交审议报告,然后交付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若表决通过则应立即送交总统签署。总统可以:1.在30日内签署;2.书面要求议会就议案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重新审议;3.书面通知议长拒绝签署;4.在30日内既不签署,也不表示不签署。
总统如果签署则议案成为法律,并在公报上公布施行。总统如要求重审,议会可重审后再将议案交总统签署,此过程最多可重复3次,议会也可拒绝重审并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议案,此时无需总统签署议案立即生效。对总统拒绝签署的议案,议会也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使其自然生效。如总统在30日内未表态,即视为已签署,而在公报上公布施行。
【预算审议和批准程序】只有由政府提交议会才能审议下列议案:1.有关增加或修改税收的议案(但可自行审议减少税收的议案);2.有关支出或增加支出国家共同基金或其他类似资金的议案;3.有关增加政府开支的议案;4.增加、减免政府债务的议案。
【罢免总统程序】由三分之一以上议员联名可因下列理由启动罢免总统程序:1.总统滥用职权或故意违背总统誓言及违反宪法;2.由其不当行为遭人忿恨、嘲笑。
议长在收到议员书面罢免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将其副本送交总统及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法官须在收到要求后7日内组建由3名最高法院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实进行调查,并向议会报告调查结果。
调查时总统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代表其参加。
如果合议庭认为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项属实,议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议,迫使总统下台。如果合议庭认为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项并不属实,可向议会报告,罢免程序就此终止。
议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议员联名,也可因为总统的身体或心理状况不适宜而启动罢免程序。此时也需准备书面罢免要求,列举罢免的理由及证据。
议长需在提出罢免要求后24小时内将其副本送交总统及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法官须在7日内,在征求乌干达医疗界权威人士意见后,组建由5名杰出的医学界专家组成的医疗委员会,就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实进行调查,并向议会报告调查结果。
医疗委员会组建后,首席大法官需通知总统,准备在7日内接受检查。
如果医疗委员会认为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项属实,议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议,迫使总统下台。如果医疗委员会认为书面罢免要求中所列事项并不属实,可向议会报告,罢免程序就此终止。如果总统拒绝接受检查,议会也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议,迫使总统下台。
议会的决议都需在听取有关调查报告后17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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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会议制度
【会议召集及休会】乌干达议会会议分常会及特别会议两种。常会时间由议会征得总统意见后决定,两次常会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如有三分之一以上议员联名要求,可召集议会特别会议。议长须在接到要求后21日内召集议会开会。
新议会会议由总统在上届议会任期届满后7日内召集。
议长在征求总统意见后可宣布议会休会。
【法定人数】一般而言,议会只要有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而各项决议的通过要求出席议员的一半以上赞成。但宪法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会议主持人无投票权,如果赞成与反对票数相等时视为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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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助理机构
根据1997年议会法,乌干达议会设下列服务性机构:议长办公室、议会警卫、图书馆与研究部、报告局、立法顾问处、经费与行政管理局。
【议长办公室】议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准备、制作、保管日程、工作报告、议事录和议会及其委员会的其他报告;2.就程序性问题向议长、副议长及议员提出建议;3.就立法时间表及政府认为需优先审议的立法事项与部长们进行磋商;4.与外国议会及国际议会间组织进行联系;5.组织、筹备在国会举行的一切正式仪式或活动,及其他机构要求其组织、筹备的活动;6.保证法律、议事规则及议长命令在议会的执行;7.保证议员在议会大楼内的人身安全;8.保证议会会议不受干扰;9.安排游客参观、游览议会大楼,并保护议会大楼内的文物及楼内整洁;10.协调服务机构间的工作。
【议会警卫】负责保卫议会安全。
【图书馆、研究部】图书馆、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1.提供图书服务,保管、收集书籍;2.管理信息中心的工作;3.为议员及委员会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报告局】负责出版议事录及议会报告和其他正式官方文件。
【立法顾问处】立法顾问处的主要职责为:1.就程序、法律及议事规则方面问题向议长、副议长和议员提供建议;2.协助议员起草法律案,并对议员、委员会提交的议案进行文字修改。
【经费与行政管理局】经费与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管理国会财务;2.支付议员及其助手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3.按国家标准计账;4.负责议会工作人员的招聘、晋升及纪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