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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18-03-0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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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省各级坚持依法理财,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9.8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2430亿元,增长10.7%;非税收入1149.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2亿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9%。

  支出规模继续扩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保障,提高资金绩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6.1亿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10.8%。全省保运转方面支出130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1%,比2016年下降0.2个百分点;保民生方面支出5646亿元,连续4年占比保持在65%;支持发展方面支出1731.3亿元,占比为19.9%,提高0.2个百分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8亿元,完成预算的89.1%,增长8.5%。

  收支预算总体平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640.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9821.4亿元后,全省结存资金819.1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3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39.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123.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6800.1亿元后,省级结存资金323.2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2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52亿元。2017年全省和省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1.2亿元,全部按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6.2亿元主要用于:“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救灾重建补助1.2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

  2017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8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171.2亿元后,2017年末基金余额为207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52亿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和资源勘探方面36.8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24.8亿元,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23.7亿元,农林水、国土气象、粮油储备方面9.9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方面11.3亿元,商业服务和金融方面12.5亿元,其他方面3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657.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28.5亿元),为预算的224.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151.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58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2200.2亿元),完成预算的87.7%,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3787.5亿元后,全省结余363.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5亿元,为预算的125.4%;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60.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56.6 亿元,完成预算的75.1%,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农网还贷、文化体育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1341.8亿元后,省级结余18.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6亿元,为预算的10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0.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1亿元,完成预算的81.9%,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转资金17.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亿元,为预算的119.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9.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助市县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转资金2.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10.9亿元,为预算的100.1%;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628.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4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滚存结余4186.5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33.4亿元,为预算的100.1%;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691.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补助市县和上缴统筹基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滚存结余2376.1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以上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2017年,全省各级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

  一是厉行法治、增收节支,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按规定及时报告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坚持依法征收,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年初预算目标,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出实现持续增长,增幅比2016年提高1.1个百分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全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亿元,比2016年下降11.6%。

  二是突出重点、转变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务实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超过900亿元,有力支持企业发展。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07.5亿元,支持公路、铁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发行置换债券2001.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有效缓释了政府债务当期偿还风险,预计每年将节约利息超过100亿元。加快转变支持发展方式,省级发起设立和参股设立的20只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募资规模达到1036亿元,累计投资项目95个,投资额超过120亿元。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约8700亿元。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落地的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居全国第一。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面增效,全省购买服务项目1万余个,涉及资金超过800亿元。

  三是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民生和社会事业保障有力。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安排下达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1379.8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19.2%,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增长达到13.6%,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2.8个百分点。强化财政应急保障,迅速筹集调度资金支持“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8·8”九寨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灾区没有出现因财政资金保障影响救灾和重建的情况。

  四是系统谋划、狠抓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年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操作规程,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及时。税收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我省作为全国10个试点省份之一,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绩效管理全面深化,首次将6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加强,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和事中绩效监控试点扎实推进,绩效评价扩面提质,评价结果运用更加广泛。

  五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债务风险管控切实加强。积极应对债务管理新情况,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债务管理“1+ 8”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整改覆盖面达到100%。启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试点,成功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7亿元。修订出台《四川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截至2017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5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76亿元、专项债务3327亿元;省级债务449亿元、市级债务2749亿元、县级债务530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是固本强基、下沉财力,支持基层发展更加有力。坚持财力下沉,推进增值税收入划分等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17年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9.6亿元,增长9.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出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省级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104项,比上年减少55.7%;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2171.7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达到57.9%,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2017年,全省各级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省投入424亿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一批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支持高端现代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推动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提出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项先行先试税收政策在全国(或部分省市)范围同步复制推广。

  二是坚持着眼同步全面小康,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全省投入749亿元支持22个扶贫专项计划实施,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现全覆盖,整合资金271亿元。加强扶贫“四项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基金补充机制,2017年底基金规模累计达到110亿元,先后资助41万贫困家庭学生就学、55.7万贫困人口就医,支持57万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76亿元,向38.7万贫困户提供产业扶持基金33.3亿元。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加快扶贫资金拨付,确保早投入、早见效、早受益。

  三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省投入449亿元,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支持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努力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支持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水环境横向生态补偿,完善水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数据库建设,推动农产品产地环境综合防控试点示范,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创新环保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四是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投入948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出台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坚持统筹整合,实行资金、任务、责任、权力“四到县”,集中力量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办好公平优质教育。全省投入1414亿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引导和支持各地增加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促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三免一补”政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免除近38万名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学费,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支持高中教育全面发展。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足额保障本科高校生均1.2万元的经费投入,支持“双一流”建设,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深入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促进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发展。

  六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文化繁荣兴盛。全省投入139亿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提高文化软实力。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省92个博物馆纪念馆、37个美术馆、203个图书馆、207个文化馆、4318个乡镇文化站、260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农村电影公益放映55万场。

  七是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1529亿元,支持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惠及68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拓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连续3年提高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覆盖城乡的统一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落实残疾人扶助政策,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0元。

  八是坚持健康四川战略,支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省投入863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政策,支持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财政保障水平。支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九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省投入77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支持智慧城市和绿色城市建设,全面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支持方式,支持重大交通项目、重大水利工程等加快建设,实施好“项目年”活动。支持天府新区、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25.3万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标志着本届政府任期财政工作目标胜利实现。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财政改革发展呈现新面貌。

  五年来,我们坚持“两保一转”,狠抓增收节支,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坚持促发展抓征收,积极培育财源税源,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跨越3000亿元大关,2017年达到3579.8亿元,年均增长9.7%,收入规模全国排名由第8位提升至第7位。加强支出执行管理,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迈上6000亿元、7000亿元、8000亿元三级台阶,2017年达到8686.1亿元,年均增长9.8%,支出规模稳居全国第4位。坚持财力下沉,不断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五年来累计下达市县各项补助1.8万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6.7%。县级支出规模大幅提升,2017年达到5860亿元,年均增长10.3%,占全省支出比重达到67.5%,比2012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五年来,我们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转变支持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严格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提前两年实现省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累计投入7277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是上个五年的1.9倍。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全面深化。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完善民生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和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五年民生支出累计达到2.4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2.2倍。建立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创新设立扶贫“四项基金”,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支持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完善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大力支持灾后重建,推动灾区跨越发展。

  五年来,我们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创新突破,财政运行更加平稳可持续。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制定《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基本建立。调整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国务院核定限额内。财政运行保持了稳健、可持续态势。

  过去五年的成绩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规模总体较大,但人均收支水平仍然偏低,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收入质量不高,税收占比较低;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市县财政运行困难;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市县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债务风险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8年财政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较大规模减税降费。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做大做强“双七双五”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天府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按照中央部署深化税制改革,继续减税降费,促进新动能培育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确保扶贫增量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产业扶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支持45个深度贫困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扶贫“四项基金”限时补充、监督考核等政策机制。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投入政策,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培育,支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优化科技经费投入,加强前沿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拓展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吸引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五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构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六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和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支持五大经济区打造各具特色和支撑的区域经济板块,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落实四大城市群发展规划,支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

  七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健全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高校拨款制度,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确定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标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平安四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2018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确定的201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编制2018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715.8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287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5.1亿元;扣除上缴中央18.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796.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拟安排为6796.9亿元,增长7.7%。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813.1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0亿元。

  根据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735.8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287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5亿元;扣除对市县财力性补助等1821.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946.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拟安排为1946.8亿元,增长10.1%。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813.1亿元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9.9亿元,其中:补助市县1433.3亿元。本次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18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100.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7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179.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179.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2.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79亿元,收入总量为131.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31.1亿元,其中:补助市县43.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农网还贷、体育事业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49.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7.3亿元、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3.7亿元,收入总量为7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为70.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7.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8亿元、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3.7亿元,收入总量为13.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3.7亿元,主要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方面。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711.6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4186.5亿元,收入总量为7898.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753.5亿元,滚存结余4144.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360.5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376.1亿元,收入总量为4736.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2522.6亿元,滚存结余2214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按照省委“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1)支持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76.2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22.6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免除民族自治地区和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支持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83.5亿元。大力推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化解大班额,支持深度贫困县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安排普通高中教育资金17.3亿元。按年生均500元的标准给予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按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支持“四大片区”贫困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50.9亿元。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中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落实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实施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95.4亿元。继续完善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年生均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至学业结束。

  (2)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2.8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亿元。支持村级综合文化站(室)、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2亿元。支持推动音乐、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壮大,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品牌打造、电影产业发展、重点文化作品生产及文化“走出去”等重点项目实施。

  三是安排体育发展资金5.7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省第13届运动会以及备战全运会,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四是安排宣传文化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学艺术创作生产,让人民群众共享优秀巴蜀文明和藏羌彝文化成果。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821.2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42.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848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7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拨付139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7.5亿元。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流浪乞讨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政策,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9.6亿元。持续推进3万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继续支持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继续为200余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人才,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23.8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就业规模。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促进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带动10余万人创业就业。

  (4)强化卫生计生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89.7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70.3亿元。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4.3亿元。支持综合防治重大疾病。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安排医疗机构发展和创新资金28.4亿元。支持加强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巩固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支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扶助资金19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5)支持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124.4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75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支持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是安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金29.2亿元。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实行大气、水环境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推进“智能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支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11亿元。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治理21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6429户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新格局。

  (6)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39.2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08.5亿元。支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5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帮助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3亿元。推进土地治理工程,加快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稳定粮食生产,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集中打造农业优势产业带,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四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15.2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以及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200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工作,增强抗灾能力。

  五是安排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6.5亿元。落实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7)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82.8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资金29.7亿元。落实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省级出资,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十大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是安排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资金19.6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开展创新研发,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双七双五”产业,在支持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的同时,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等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增长点。落实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信息技术首版次等的支持政策,提升“四川造”竞争力。

  三是安排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18.5亿元。支持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制造业新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成长型优势企业,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鼓励实施节能节水技改和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制造,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

  四是安排产业园区发展资金7.6亿元。支持产业园区构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造。支持产业园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联动开发模式,提升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发展水平。

  (8)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54.3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18.3亿元。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促进直接融资发展。

  二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9.7亿元。支持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支持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电子商务与商贸流通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5.6亿元。支持推动全面开放合作,支持办好西博会、科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促进商贸交流。支持“‘一带一路’251行动”计划实施,促进外贸优进优出,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口岸物流通道建设。建立对地方政府投资促进工作绩效激励奖补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实施。

  四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4亿元。支持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旅游宣传营销,提升四川旅游美誉度和吸引力。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84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58.2亿元。支持加速提升建设天府新区。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深化“百镇建设行动”,支持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298.8亿元。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继续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汶马、宜攀、绵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岷江犍为、龙溪口航电枢纽等航道达标升级工程建设,推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67亿元。支持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提升行动,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0)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方面安排资金88.9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8.3亿元。支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5.5万套,向5.8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36.7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土坯房改造,支持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等。

  (11)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336.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支持平安四川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人才投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

  (12)安排省级预备费19.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2018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24个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17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8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等。

  (三)2018年财政工作2018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认真贯彻省委“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夯实增收基础。坚持依法征税,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一提一创一培”,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继续加大对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支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高端现代产业,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项目年”建设。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方式,继续推进财政支农“五补五改”,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完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努力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民生政策,加大民生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左右。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办好20件民生实事,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加快建设美丽新九寨。

  四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加大财政投入,支持22个扶贫专项年度计划实施,为脱贫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深入实施“1+ 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落实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要素保障和政策倾斜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七个攻坚”行动。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管好用好扶贫“四项基金”,发挥好财政资金放大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强化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坚定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土壤污染分类管控修复,支持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逐步消化存量债务,确保债务规模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逐步扩大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试点范围。研究制定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控,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债务风险突出地区启动实施财政重整。严格债务管理考核问责,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完善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以下金融保险业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抓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建设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快已设立基金的投资进程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按照“调整、优化、增效”的思路继续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继续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推进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全面贯彻大会决议,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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