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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20-05-19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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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新初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奋进之年,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面对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非常时期的责任担当,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环节发力,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推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的支持力度,有效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省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机关严格防控的同时,依法助推各地疫情防控,积极助力分区分级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各级人大代表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积极建言献策,奋勇投入抗击疫情工作一线,从各个领域、行业、岗位发挥主体作用,全力参与病员救治和医疗物资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带领群众做好基层社区防控,大力促进复工复产;各级人大干部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踊跃捐款捐物、支援抗疫,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多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人大工作的主题主线。采取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等方式,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举办4次专题辅导讲座,召开理论学习交流座谈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促进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纪念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推动各级人大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落实党委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6件次。召开 27次常委会党组会议、39次机关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为期一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集中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座谈会,形成7篇调研报告。严格对照、认真查找,检视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机关建设等五大方面16个问题,并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意见,形成整改落实清单。同时,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整改。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求,增强了人大系统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9件、修改9件、废止1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38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7件,为治蜀兴川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法治化,助推全域开放;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促进地方金融服务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通用航空立法,支持和促进通航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立法,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开学开业提供法治保障。在文化建设方面,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次为全省7万多株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古树名木,构筑起严密的法治保护网;修改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行“山水城一体保护”和“历史文化环境全面保护”,构建更严格、更规范的法律保障。在社会建设方面,制定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促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修改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适应全省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对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规范,为我省全面战“疫”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并对各级人大贯彻实施决定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促进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修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城市排水管理等法规,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根据党政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职责调整需要,对相关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修改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废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梳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有关法律问题,对乡镇人大代表重新选举、名额确定等事项,提出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二)突出民生关切立法。坚持确定立法项目注重民生,开展立法调研摸清民情,组织立法审议吸纳民意,让更多法治建设成果惠及群众。修改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保障城乡用水需要,促进灌区可持续发展;修改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健康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医药保障体系;推动乡村振兴立法,重点制定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的促进措施,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工伤保险立法,促进工伤预防、医疗救治、待遇保障和职业康复等规范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围绕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及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推动全面落实,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在立法规划、立项、调研、起草、审议等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立“提高起草质量、提高审议质量、开展地方立法案例研究评估”的“两提高一评估”立法机制,首次组织立法专家对3件省级法规和21件市州法规开展案例研究。强化立法支撑,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设,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首批聘任36位省内外立法专家。加强对市州和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使市州立法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建成覆盖省、市州、民族自治县三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法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29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59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常委会坚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1个,作出决定决议5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

  (一)以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战略部署,围绕构建“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督促加强区域协同开放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发挥税收调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听取和审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民营经济20条”措施。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二)以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促进审判机关在参与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公开、加强规则引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的报告,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专题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提高审判、检察工作水平。

  (三)以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支持政府依法合规举债,推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管控债务风险。听取部分省级预算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制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暂行办法。建立预算审查与机构编制工作协作机制。推进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省委关于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

  (四)以监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水污染治理。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开展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强天然林管护工作、落实公益林补偿等政策。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节能减排、城乡垃圾处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助推美丽四川建设。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让沱江碧水永长流”为主题,继续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活动。专门召开生态环境工作座谈会,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医疗垃圾废物、居民丢弃口罩等零散有害垃圾处置,统筹做好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服务支持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大局。

  (五)以监督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精准脱贫目标,开展第七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对2019年计划脱贫的31个贫困县,开展实地检查,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就业促进工作、重点民生审计项目等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促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代表依法履职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深做实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更好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为人民服务。

  (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征求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与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审议,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代表对天府国际机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视察,支持和促进有关方面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代表分五大片区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邀请代表62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 5次座谈会专门听取意见建议。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各级代表联系贫困户22.5万户,走访慰问贫困群众63万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7万件次。在雅安、眉山2个市,资阳市雁江区、资中、射洪3个县(市、区)和广汉高坪、广元市昭化区石井铺2个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共征集项目建议6992个,票决实施项目881个。在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中,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活动。从城市到乡村,从疫情防控一线到后方物资保障,从维护社会稳定到保障复工复产,各级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传递了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凝聚了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二)开展“双联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243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有关工作建议,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帮助。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以调研、走访、接待日、交流座谈以及电话、网络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全省建成1.8万个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省本级和21个市州的人大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一户一端”网络履职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代表与群众联系渠道更加便捷畅通。在疫情发生后,常委会迅速作出安排,上下联动,对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健康、活动情况实行每日一报的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代表健康状况,帮助代表做好防护。

  (三)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人专责跟踪、及时反馈情况、当面听取意见等方式,建立清单制、责任制,实行满意度评价和网上公开等制度,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1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其中1项已进入审议程序,2项已进行立法调研,6项已展开研究论证。代表提出的108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将代表意见最集中、最突出的12项重点事项,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加强协调,推动相关方面改进工作。

  (四)加强代表培训。围绕代表履职需要,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分两期培训270名省人大代表,并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延伸扩展到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针对我省民族地区实际,举办专门培训班,培训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120名,助力代表更好发挥履职作用,推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五)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公开、履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等制度机制,推进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全覆盖。出台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经费保障。组建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更好开展代表履职活动。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制度、能力、作风建设,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人大机构改革,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建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健全职能职责、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9个重点课题调研。坚持邀请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省人代会,邀请部分市县乡三级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定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规定,邀请公民59人次旁听会议,并召开 6次座谈会专门听取意见建议。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相结合,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依法按程序及时提出关于推迟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动议,报经省委批准,作出推迟召开会议的决定。

  (二)强化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监督能力、审议能力和调研能力。优化干部年龄、专业结构,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组织干部到党校调训、到基层挂职锻炼,赴小平干部学院、夹金山干部学院等开展培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宪法、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等,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肃会风会纪,严格履职要求。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提振精神状态,保持优良作风。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扎实做好蒲波、彭宇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多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工作,配合承办专题会议、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省委对外开放部署,深化人大对外交流合作,接待来川考察的越南、日本、土耳其等外国议会、政府、友好组织、青年代表团9批次,组织6个团组赴17个国家访问。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33人件次,促进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办好人民权力报和民主法制建设杂志,用好“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组织21名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建立和完善人大历史陈列馆,强化其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窗口功能。召开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强化联系,密切协同,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真正打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大工作的最高价值导向,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定位,必须紧跟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谋划推动人大工作,助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原则,必须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正确行使法定职权,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工作的必要组织保障,必须全面加强人大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今后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决胜攻坚之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人大必须勇担使命、奋发有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深化“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切实加强人大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通过法定程序得到严格执行、全面落实,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围绕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公共卫生等重点任务,调整完善立法规划和计划,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传统村落保护、赤水河流域保护、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等法规制定和物业管理等法规修订,开展服务业、对外开放、街道办事处工作、民族团结进步、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医疗机构管理、重大疾病救助等立法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涉及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等相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加强对全省现行有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地方性法规的梳理。贯彻国家资源税法要求,对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减免政策等依法作出决定。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是着力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保障改善民生、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外商投资、扶贫开发、野生动物保护、禁毒、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对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四是积极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我省贯彻意见。健全代表联络机制,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开展并扩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继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五是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积极深化拓展“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进一步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和干部结构,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两级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以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建设。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拼搏实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治蜀兴川宏伟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一、“四讲四有”人大建设:把人大建设成为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

  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地方党委同意,同级政府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由同级政府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三、双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

  四、两微一端:“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四川人大新闻”新浪微博,“四川人大新闻”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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