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
简阳市人大常委会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总工会                              .
四川省邮政公司                             .
东方电气集团                              .
西部国际商贸集团                            .
四川弘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泸州市邮政局                              .
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                          .
屏山县人民政府                             .
屏山县人大常委会                            .
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                         .
    
综合报道
规范城市养犬行为
时间:2013-01-29 来源:四川日报

  省人大代表、民建泸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 谢华
  我省家庭饲养宠物犬的越来越多,犬扰民、犬伤人、犬便溺、流浪犬、犬只尸体处理等问题凸显。
  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城市家庭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人的养犬行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防止狂犬病发生。该条例应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对养犬登记、养犬行为、犬只的收养、认领、领养、犬只的经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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