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诊账户上的资金,理应由参保者支配。建议设立个人账户,取消年终清零政策,将个人缴纳部分累计计入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部分从新农合基金列支,在实行个人账户之后,取消个人账户就医报销比例限制,增强新农合的保障力度,合理管理和利用账户上的余额。 ——省人大代表、泸州酒业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