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 张崇国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我国每年有近2000多万的农民要变为城里人,随之而来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各项基本需求的全面提升,将汇聚形成持续而巨大的内需,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如何满足我省农民向城市转移?城镇化的发展重心应该如何把握?我们经过调研认为:我省“十二五”规划应该关注城镇化进程中的发展策略和资源配置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合理布局和规划城镇化发展,吸引我省打工者返乡投资。据调查,我省农村流动打工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等大中城市,他们打工挣的钱大多在城里买不起房,由于他们对家乡有深厚感情和一定的基础,因此选择返乡修房造屋,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后顾之忧。如果我们在家乡合理配置资源,搞好具有特色的城镇化规划和建设,使他们真正能够宜居、宜业,将吸引我省大量打工钱返乡投资,促进四川建设和发展。
二、加快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民向生态条件较好的城镇迁移,促进“生态四川”建设,防止我省生态环境恶化。从人口环境学的角度分析,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国土面积都很大,但人口分布的集中程度要比我们高,生态环境保护要比我们好,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实施人群向生态条件较好的城镇自然迁移政策,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在我省“十二五”城镇规划建设中,建议省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我省实际、长远发展和农民向城市转移的特点,把我市城镇化建设认真策划—布局—规划—建设好,特别是在规划建设中要注重“特色”和城镇的功能分区。
三、针对我省实际制定政策,鼓励人口向城镇自然迁移,降低成都和市、县城区人口承载系数。我省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特别是沱江、嘉陵江等几条主要河流及其各支流流域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压力都很大。从规划角度看,重点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中小城镇,鼓励人口向中小城镇自然迁移,以此降低主要江河流域及其各主要支流地区的人口承载系数。减轻对脆弱生态环境的压力,是我省城镇化规划一种合理的战略选择。
四、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集约经营。综观各国的城镇化进程,一个共同的标志就是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农村土地的绝对减少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矛盾。为了保证粮食安全,我国的农业政策多年来一直坚持18亿亩耕地的“红线”,但却没能有效地阻止农村土地的大面积撂荒和低产田比例的扩大。我们应该认识到,如果没有农民人口的绝对减少,如果没有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提高,如果没有农业的集约经营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升,是无法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因此,应该从促进城镇化发展和解放农业生产力的角度,把增加城镇建设土地供应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纳入城镇化规划。
五、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提高地方政府负债与融资能力。在未来发展中解决大量农民迁移人口的就业、上学、医疗和社保问题,仅靠成都和市、县中心城市肯定不行,要更多更快地发展中小城镇,提高这些地区在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城镇化规划应该有意识地促进大中城市经济规模的适度分散,为中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机遇。建议争取中央和国家的支持,争取“十二五”西部开发建设或者丘陵地区中小城镇建设在四川试点,适当提高地方预算收入在财税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减少部分低效率的转移支付;改变和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使地租变为长期稳定的地方财税来源;利用“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扩大对内市场开放,减轻地方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公营服务领域的投资负担;允许发行有担保的长期市政债券,提高地方政府的负债和融资能力。
六、改革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农民向城市、城镇转移后,建议要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整体布局工作,做好编制农村宅基地置换专项规划工作。二是允许农村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出租或出卖,或者向本乡(镇)范围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员出租或出卖,甚至也可向本乡(镇)以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准备在该地定居的人员出租或出卖。三是建立农村宅基地置换流转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可由国土或者农业部门出面监管,这样有利于政府掌握农村宅基地方面的信息,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帮助。四是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政策,建立置换流转激励机制、评估制度、退出补偿机制及利益协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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