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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建议
    时间:2011-01-20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代表 刘旭晴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民生工程,当前在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干部群众认识上存在片面性。一是对新农村建设成片整体推进的内涵缺乏全面准确的认识,对农民群众宣传动员的深度、广度不够,在干部群众认识上还有一些偏差,不少地方农民参与度不高、“等靠要”的思想突出;二是对农民的主体地位作用发挥不好。在有的的干部眼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者的关系还不清楚,过分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在整村推进建设过程中对农民群众的意愿尊重不够,导致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形成“你干我看”的尴尬局面。 
      (二)编制规划的可行性存在差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没有样板可寻,导致有些规划的全面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都存在不少问题,如:在农房的风貌改造补偿额度标准偏高的问题;少数示范点存在着规划不完备、不全面的问题;有的村只有村庄建设规划,没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教育培训等多种配套规划;有的村执行规划力度不够。
      (三)发展进程中存在不平衡。一是区域上的发展不平衡。乡镇之间、示范点之间,差别很大,发展很不平衡。二是建设内容上的发展不平衡。个别镇(街)和有的部门没有全面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和内涵,建设内容单一,“重硬轻软”。只注意抓看得见、摸得着的如修路、建村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农房改造,忽视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忽视了抓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忽视了抓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把“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弃之脑后。
      二、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发动群众。要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促使干部群众全面准确地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主体与主导的关系,明确责任,起好主导作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农村居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主体,时时处处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创新体制机制,使农民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二)破除资金瓶颈制约,活化投入机制。进一步用足用活政策,加大对上涉农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实行滚动投入,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最佳效益。要明确农民为投入主体,发挥好农村理事会的作用,把农民的自筹资金管理好、使用好。要广辟资金渠道,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力度。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乡镇(街)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尤其是规划中的基础设施、村落民居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一些规划的指导力度,注重规划的民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好规划的实施,注意核心区示范村建设的可示范性和可推广性,为面上村的新农村建设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建立新机制上实实在在做出“样子”。
      (四)以新农村建设统领农村各项工作,注重新农村建设内容上的全面性和多样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建立起以新农村建设统领农村各项工作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抓好农村基础设施、村落民居建设和改善村容村貌,还要抓好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要理顺和重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尊重农村自身的发展规律,稳妥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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