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决胜之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布局“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之年。面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艰巨任务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如何为全省“两个加快”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履职大事记上清晰地记录着: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7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对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接受并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1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
以依法履职为抓手,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进取,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奏响了一曲为民履职、促进发展的动人乐章。
立法“全、精、新”
去年的立法工作有什么特点?“很全、很精、很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的回答言简意赅。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内容,细化了监督程序,规范了监督行为;历时八年,五次审议,《四川省邮政条例》成为新邮政法实施后第一部出台的邮政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使我省湿地保护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方方面面。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少而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贯穿始终,确保了我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协调和配套。
在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和立法机制上,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去年首次引入地方立法预评估机制,使立法过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监督直指社会热点难点
“监督,不能是一颗一颗的珍珠,而要像一串项链,环环相扣,全面推进。”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邓剑说,串起这条项链的主线就是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推进“两个加快”作为重点,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听取和审议全省工业经济工作情况、全省公共投资工作等“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作出多项有关决议决定,并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业和再就业等15个问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去年6月,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信息系统开通,进一步为发展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加大投入,依法监管,确保市民吃得放心。此外,还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方面的执法检查。监督直指民生,扎扎实实推动了一批法律法规的落实,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服务保障 激发代表活力
超过70%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报告50余篇,议案、建议70余件;组织人大代表跨省考察、省内跨区交叉视察;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大规模集体 “充电”……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亮点纷呈,代表履职更加出彩。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770件建议中筛选出“关于化解农村村级债务”等6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省政府相关部门“一把手”承办。“力度大,效果好,解决了基层的实际问题!”省人大代表黄照明对自己领衔提出建议的督办效果十分满意。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全国率先开展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发出备忘录887本,收回率高达93.7%。
强化服务保障,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形成5篇调研报告和13件代表建议,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08名省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升了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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