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星)1月18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组获悉,截至开幕当天下午18时,大会议案组已收到议案16件。 16件议案均由省人大代表翟峰提出,内容涉及水污染防治法、土地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农村房屋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建议,以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社保法地方性配套法规立法调研。 根据大会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解释有关,或者是需要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或者是应当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