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专题

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时间:2011-07-14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胡晓明 唐煜博
  

  为修改、制定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将立法过程转化为宣传过程,充分调动全社会、全体公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6月21日至24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住建厅组成的两个立法调研组,分南北两组,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邢泸生率北线一组到德阳、遂宁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率南线一组赴泸州、宜宾调研。
  德阳、遂宁、泸州、宜宾均为2010年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对这次立法调研高度重视。四市分别汇报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通过短片展示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后,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和居民素质提升的可喜局面。
  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中有关法规规范调整对象、执法主体、经费保障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调研组还深入乡镇和农户家中,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宣传《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实施意义,达到了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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