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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时间 2021-04-25 来源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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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全省贯彻实施《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4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了解当前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发展现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任晓春作了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晓波主持会议。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农业农村厅汇报了本系统、本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会议指出,水是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加快水利发展,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旱灾害,对满足民生需求、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以及接受检查的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贯彻到工作实践中,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高标准做好《条例》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二要合力推动《条例》落实。执法检查组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认真开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条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要在执法检查中大力推进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政府、企业、公众增强法治观念和意识,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要把握检查重点,找准关键环节、掌握真实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对标检查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增强检查实效,以问题为导向,带着法规去、带着问题去,真正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江、杜志仁出席会议。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组成人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从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获悉,执法检查组分为2个小组,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

  将从八个方面开展检查:

  1.《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2.管理体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受益或淹没范围跨市(州)

  的水利工程管理情况;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4.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5.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6.用水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7.经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8.对条例的修改建议。

  执法检查突出“看、查、问、听”,将以现场检查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询问干部群众与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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