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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时间 2021-05-18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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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政府副省长陈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主持会议。

 

 

  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沱江流域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核心区。沱江以不到全省4%的水资源量,支撑了全省30%以上GDP和 25%人口,是我省城镇最集中、人口最密集、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沱江流域水环境的大力保护与持续改善,对维护国家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杨洪波要求,沱江水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改善和保护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执法检查组及接受检查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依法推动各地各部门从根本上解决沱江流域水污染问题,切实推动地方政府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注重倾听群众真实感受、了解群众期待要求。要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和各地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形成监督压力,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通报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和沱江流域所在各市人大常委会作了相关书面汇报。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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