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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

时间 2021-06-11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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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四川省及成都市、泸州市、南充市部分行业协会代表、物业服务人代表、自管小区代表和专家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识平、住建厅副厅长刘恒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物业服务区域划分、业委会任期以及任期届满移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承接查验制度、监督管理等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田万国指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备受关注,此次立法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15名代表准备充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下一步,还将听取业主、业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其他主体的意见,力争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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