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座谈会,就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出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行工作沟通对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余融出席会议。
在听取我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及起草专项工作报告稿的有关情况汇报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指出,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立足我省生态区位特点,围绕省委中心大局,持续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
姚德彬强调,《决定(草案)》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六个旗帜鲜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恪守立法权限,处理好人大决定与地方立法的关系,确保《决定(草案)》与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办公室要加强与省检察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共同做好《决定(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等相关工作,确保立法工作质量。
省检察院专职委员王疆立,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办公室和省检察院第八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