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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时间 2021-09-27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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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

  受省长黄强委托,副省长杨兴平作了有关任免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雁飞作的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川粮油产业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成都、泸州、广元、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11部地方性法规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我省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草案)》及其他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铭晖、陈文华、叶壮、杨洪波、包惠、彭琳、宋朝华、王菲,秘书长贾瑞云和委员共66人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驻会的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曲木史哈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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