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完成陕甘川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7月5日至7日,陕甘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座谈会在成都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宝鸡市委书记杨广亭,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俞成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出席并参加调研。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二级巡视员王力平到会指导。陕甘川三省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有关活动。
7月5日下午,三省协同立法工作班子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一起,按照“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进行集中改稿,结合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工作实际,从体例结构到各项制度设计,逐条、逐款进行充分讨论,共同对三省决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议定联合召开实施座谈会等相关事项。7月6日,参会人员到成都市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阿坝州汶川县卧龙中华大熊猫苑等地开展实地调研。7月7日上午,三省协同立法座谈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会议认为,陕甘川三省同处祖国西部,山水相连、交通相接、文化相融。三省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上达成“三个高度一致”,即政治站位高度一致、思想认识高度一致、立法成果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三省共同的心愿、彰显了协同立法的作用、促进了共同的发展。
会议指出,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后,四川在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四川条例”的基础上,三省协同立法作出“决定”,通过依法加强保护、化解矛盾、修复生态、绿色发展,更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名副其实、出色出彩”的大熊猫国家公园,擦亮大熊猫国家公园品牌,有助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会议强调,大熊猫国家公园的设立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陕甘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陕甘川三省通过协同立法,依法助力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既是贯彻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立法法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积极实践,必将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