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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听取《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时间 2024-07-13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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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并讲话。
  会上,省林草局副局长王景弘汇报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推进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的主要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与会同志就条例修订草案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指出,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条例修订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适应新时代湿地保护新要求。他强调,修订草案要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保护管理职责和完善禁止性行为处罚规定为切入点,依据我省实际情况和“权、责、利”一致原则,厘清各级部门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边界;同时,要严格对照上位法,完善处罚规定,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提供坚实法制支撑。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林草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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