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该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原则、特色重点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审查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条例草案在把握主要原则、贴近民生实事、清晰便民务实等方面的特色亮点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处理好农贸市场管理和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的关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便捷购物环境的需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要增强立法实效,通过优化制度设计,规范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副主任曾平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