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内容特点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有关审查情况作了汇报,与会同志就《条例》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指出,宜宾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增强城市韧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对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地方特色,将宜宾在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建设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为宜宾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俊,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