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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 2025-12-11 来源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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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戴卫东主持会议。省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中新社、中国发展改革报、人民网、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会议发布了新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此次出台的法规涵盖民生安全、生育支持、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基层民主等多个关键领域,既回应了群众急难愁盼,又夯实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标志着我省地方治理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民生保障再加码
电梯安全与生育支持双管齐下

  新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9章58条的系统规范,构建起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条例明确适用范围覆盖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等全环节,单一家庭自用电梯改作公共使用的需按规定执行,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的立法原则。
  应急救援体系的完善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全省应急救援体系,设立96933专用求助电话,建立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若维保单位未及时响应,平台可就近调度其他单位开展救援。同时,推行电梯码智慧监管,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报修求助,公共建筑电梯需配置扶手等无障碍设施,通信企业需保障电梯内无线信号覆盖。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新闻+社会+网络”三维宣传体系解读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清理过时文件,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加大对老旧电梯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抽查力度,严查无证操作、违规维保等行为,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聚焦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对假期制度进行重大优化。婚假由原5天延长至20天,婚前医学检查者额外增加5天;女方生育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9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可再延长30天,男方护理假从20天延长至30天;子女三周岁以下夫妻每年各享10个工作日育儿假。
  省卫生健康委已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发假期适用指导意见,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快制定成本分担具体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开展生育友好城市、单位创建,推动“生得起、养得好”从法规条文转化为群众实际感受。

乡村振兴强根基
土地承包与家庭农场协同发力

  新修改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共6章54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实施办法细化家庭承包方式,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新生子女、婚嫁人员等新增成员的承包权,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线上参会、委托参会机制,保障其民主决策权利。在权益保障方面,规范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补偿程序,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占用已发包土地需给予合理补偿并可调整土地用途。土地经营权流转环节,补充发包方代耕催告和公告程序,规定流转管理费用由三方协商确定并公示,支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新制定的《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共28条,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人、地、钱”核心要素,构建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条例明确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农业收入为重要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模式,推动家庭农场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助力“天府粮仓”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将开展法规宣传培训,推广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健全县乡村三级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稳妥推进延包试点;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细化纳入名录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质量安全守底线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全程规范

  新修改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共6章38条,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监管职责,支持勘察设计科技创新,推广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在市场准入方面,严格勘察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管理,明确禁止行为,保障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不受限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文件编制与实施环节,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执行逐级校审、签字盖章制度,施工图审查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出台行业高质量发展配套措施,深化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健全地方标准规范;加大“双随机”检查力度,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以法治手段护航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基层治理提效能
村(居)委会选举依法规范

  新制定的《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新修改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规各设8章。条例明确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立法宗旨。
  在选举机制方面,完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度,明确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期,细化候选人提名推荐、资格审查、预选等程序,规定一人只能确认一项职务候选人。投票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书处,保障无记名投票的公正性,候选人外当选人员需经资格审查确认,明确补选程序。
  保障机制上,选举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村民委员会选举经费由县乡共同承担,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费由县级政府承担,不得摊派给群众。建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提前张榜公布,规范选举工作档案移交保管,鼓励运用信息技术公布选举相关名单。
  省委社会工作部将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将其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年度工作要点;采取“省级示范+市州骨干+县乡全覆盖”的培训模式,提升换届选举实务能力;加强调研指导,针对不同地区、类型村(社区)提供精准法律支持和政策指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基层民主权利依法有序行使。
  “此次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的多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戴卫东表示,希望新闻媒体单位积极宣传条例的特色亮点,让广大群众准确理解政策、积极响应政策,为条例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完善配套、严格监管,推动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幸福四川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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